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系统,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深刻领会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安于现状,面对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刚性要求,有的部门和县(市、区)认识不足、措施不硬,环境治理工作的标准不高;面对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一些部门不能主动想办法、找路径,而是一味强调客观、推卸责任。
二、整改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压细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思想根源问题全面查找到位,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强。
三、整改措施: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定期对市发改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领导干部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终身必修课,深刻感悟蕴含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和人格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四、整改完成情况:沧州市发改委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8月30日和2024年1月11日分别组织了一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除了集体学习,领导干部还加强个人自学,阅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专著,提高思想水平用以指导实践工作。
五、验收结论:2025年9月22日,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进行了验收,印发了《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通过整改验收的意见》,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
八、受理电话:0317-2160965
九、受理地址: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监督方式: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2051006,邮箱:czshbjdcb@163.com,通信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4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