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0   来源: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比选人,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为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二)服务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全程负责采购工作,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按规范程序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法律规定且满足征集单位的要求
  二、招标代理机构征集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成功;
  (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
  (四)公司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
  (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具有良好的营业信誉和健全的账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代理机构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次征集。
  三、提交报名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39号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39室)
  (三)需递交的报名资料:
  1.代理机构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4.专职人员近三个月缴纳保险证明;
  5.机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参加征集的单位必须保证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征集单位在资料审核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将直接取消该单位的入选资格。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为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楼1339室。递交份数:8份(密封)。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对本次征集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刘女士 0317-2169897